2024年山东烟台职业学院招聘公告

2024-05-06 17:01:38阅读:0地区:山东电脑版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规定,烟台职业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烟台职业学院概况

  烟台职业学院是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烟台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财政全额拨款副厅级事业单位),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项目立项建设单位、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国家优质高职院校。现有高职在校生18000余人,设有15个系部,开设54个专业,涵盖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土木建筑、交通运输、能源动力与材料、财经商贸、旅游、文化艺术、教育与体育、公共管理与服务、食品药品与粮食、生物与化工等12个专业大类,紧密对接国家战略新兴产业和烟台市主要产业、产品集群。拥有三年制大专教育、“3+2”专本贯通分段培养等全日制专科层次教育模式。荣获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教学资源50强”“国际影响力50强”“高职高专科研能力排行榜50强”和“产教融合卓越校50强”。获得“全国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黄炎培优秀学校奖”等省级以上荣誉称号40余个。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招聘计划共计73个,共设岗位56个。具体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2024年烟台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初级岗位须为1983年5月以后出生,中级岗位须为1978年5月以后出生,高级岗位须为1973年5月以后出生;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应聘人员学历学位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相近专业是否符合要求由资格审查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并于网上报名期间在烟台职业学院官网公布审核通过专业。

  (七)博士研究生要求硕士、本科阶段具有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要求本科阶段具有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八)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且符合条件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九)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一)应聘人员的有关证书,除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所有资格、资质证书以及同期毕业的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及其认证书等应于2024年7月31日以前(博士应于202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外,其他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5月13日以前取得。

  (十二)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被开除党籍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2024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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