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聊城市冠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初级岗位招聘公告

2024-05-06 17:04:15阅读:0地区:山东电脑版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升教育公共服务水平,根据我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鲁人社规[2017]21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规程(试行)》(鲁人社规[2022]3号)、《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4号)、《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4]11号)等相关规定要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确定为我县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为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12日以后出生);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不能应聘;通过不实信息获得招生录取资格的不能应聘;有刑事犯罪记录的不能应聘;有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的不能应聘;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不能应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不能应聘;冠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含备案制)人员不能应聘;已签订合同(协议)而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不能应聘;现役军人不能应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能应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我省2012年(含)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2016年(含)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2年(含)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和山东项目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22年(含)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山东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服务经历计算到2024年9月)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5月12日。

  二、招聘岗位设置

  招聘人数、岗位具体条件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和单位实际制定。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2024年冠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初级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2日9:00--5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5月12日11:00--5月16日12:00

  报名网址:冠县人才网(http://gx.lcrcw.com)、冠县就业网(http://gx.0635easy.com)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应聘人员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单位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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