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省教育考试院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2024-05-01 11:01:03阅读:0地区:湖南电脑版

  3.报名材料

  (1)《湖南省教育考试院2024年度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报名人员须在考生承诺栏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要求的学历学位须同时提供学信网系统验证报告,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公务员或参公登记表、录用审批表复印件;事业单位人员需提供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登记表或其他能证明合法取得身份的材料复印件;报名学科秘书岗位的还需提供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从事学科教学(教研)工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参加选调人员先后在不同工作单位从事教学或教研工作,需在证明材料中分别注明起止时间);报名文字综合岗位的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从事文字服务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由单位盖章认可的代表作2至3篇(如参加选调人员先后在不同工作单位从事综合文字工作,需在证明材料中分别注明起止时间);

  (4)本人近期彩色免冠2寸电子版照片(以“岗位代码+姓名”.jpg格式命名)。

  所需报名资料按上述顺序排版,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

  1.初审: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岗位选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在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网页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查询,不另行通知。

  2.复审: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发放准考证。复审时,请报考者携带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与岗位选调计划数比例不低于5:1。若报考人数低于5:1,经院党委会研究同意,报请省人社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1)笔试: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答题的方式。笔试内容:学科秘书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占20%)、学科专业知识(占80%);文字综合岗位工作人员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占30%)、公文写作(占70%)。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选调下一环节。

  (2)面试:根据选调人员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在1:5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设置综合成绩(含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试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

  应试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考试成绩在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如果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或公文写作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主要通过实地调查、审查档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含三龄两历一身份等)进行核实,了解其德、能、勤、绩、廉表现,重点考察资格条件、政治素质、工作实绩、群众公认情况等。

  如有主动放弃选调资格、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六、选调结果公示与调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等情况,由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调出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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