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青岛大学招聘公告

2024-04-30 11:33:34阅读:0地区:山东电脑版

  (3)已取得的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证和学位证原件。

  (4)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公章)。

  (5)获得校级及以上与学生干部工作相关的荣誉称号(含校学工部、研工部或校团委公章)。

  (6)任职主要学生干部证明(附件三)。学院、班级主要学生骨干经历须由学院党委(党总支)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或学生处、研工部)出具证明(须证明联系人手写签名,并填写证明单位有效联系方式)。

  (7)由本人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四)。

  (三)资格审核

  初审时间:2024年5月6日11:00—5月13日16:00

  学校根据招聘条件进行初审,学校将通过报名网站(http://rczp.qdu.edu.cn)发布网上资格审核结果,考生应及时通过报名系统查看报名情况和审核状态,报名材料初审不通过将不能继续报考。学校在面试前对网上报名上传的所有材料原件进行线下审核,审核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四)报名确认和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及时通过报名系统(http://rczp.qdu.edu.cn)确认是否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不予安排笔试考场。

  准考证打印、笔试、面试等相关事宜将在报名系统另行通知。学校笔试或面试人员名单在青岛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公示,招聘单位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自行关注查询以上信息,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环节。

  1.笔试。为闭卷形式,满分100分。笔试内容:党的创新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和国家关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会议及文件精神;辅导员业务素质和专业知识等国家关于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相关文件。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根据笔试成绩和辅导员岗位类别招聘计划,按照1:4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名单在青岛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公示。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事岗位工作所具备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应急处理等能力。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

  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进入面试环节人员须在面试当天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将作为录用参考。

  应参加却未能按时参加各应聘环节的应聘人员,视为本人自动退出本次招聘。

  (六)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函调、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或处理到位的,不予聘用。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由学校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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