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南京工程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和上级或学校另有文件规定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三)聘用审批后,在30天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未按期毕业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合署)
联系电话:025-86118042(招聘政策咨询)
研究生处
联系电话:025-86118823(岗位职责咨询)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工程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6118333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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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程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第一批)公告-岗位表.xlsx
原标题:南京工程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第一批)公告2024-04-08
文章来源: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4/4/8/art_78506_112125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