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深圳市公开招考公务员公告

2014-01-09 14:57:41阅读:0地区:广东.深圳电脑版



    2.网上选报职位。实名注册成功的报考人员应在2014年1月11日10:00至1月18日17:00期间,以本人实名注册的用户登录考生服务系统完成职位选报。

    3.网上缴费及打印报名表。选报职位成功的报考人员应在2014年1月20日10:00至1月23日17:00期间,以本人实名注册的用户登录考生服务系统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即可打印报名表。考试费为90元/人。

    4.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在2014年3月5日10:00后,以本人实名注册的用户登录考生服务系统打印准考证。

    (三)注意事项。

    1.报名前必须认真阅读本公告、职位表、报考指南、专业目录及网上报名功能使用详细说明,并根据本人条件严格按照职位要求进行报考。报考人员必 须使用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实名注册和报考,每人只能注册一个用户,且每人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职位要求不符的,笔试成绩无效, 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2.报名时填写注册信息、报名信息及选择职位过程中应认真录入、仔细核对,通过系统提交确认相关信息时必须确保信息准确无误,所有信息经系统提交确认后将不能修改,因信息填报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3.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未在规定的选报职位时间内完成职位选报或未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完成缴费的,均视为放弃报名。

    4.报名时不作资格审核。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和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予以处理。

    5.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6.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指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须与职位要求一致。具体请参照附件3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

    7.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以及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实行减免考试费政策。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 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申请减免;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扶贫部门出具 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申请减免,由深圳市考试院审核确认,办理减免手续。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按不同职位分别设置,每个职位均笔试两个科目:

    1.党群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行政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综合管理类(国际金融)职位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国际金融知识》。

    2.行政执法类职位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行政执法素质测试》;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行政执法类(社会保险)职位为《行政职业能力测 验》、《社会保险执法素质测试》;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行政执法类(税务经济)职位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地税执法素质测试》;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 执法类(食品安全)职位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食品安全执法素质测试》,行政执法类(特种设备)职位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特种设备执法素质测 试》。

    3.公安机关警察职位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安素质测试》;监狱戒毒管理机关警察职位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司法素质测试》;法检机关司法警察职位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