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上半年重庆大渡口区教育事业单位招聘48人公告

2017-02-08 16:09:58阅读:0地区:重庆电脑版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初审报名资格

根据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的材料,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1日内作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的信息资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内容,并退给报考人员进行补充。

 

(三)查询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务必于填报报名信息后的1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如因填报信息错误可及时进行修改,信息修改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23日17:00前,工作人员对修改后的信息重新进行资格初审。未通过资格初审者,不能参加笔试。报名人员应慎重填写报名信息、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信息,因填写信息错误和不实产生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四)网上缴费确认

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2017年2月24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人民币50元/科,两科合计100元),确认参考。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缴费确认。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报考人员网上缴费后,要及时登陆报名系统核实缴费是否成功,并打印《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费确认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7年3月16日9:00起至3月18日12: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要求到准考证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六)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

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特殊岗位或急需紧缺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招聘的,退还考务费。

五、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初定于2017年3月18日(周六),具体时间、地点及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每科分值为100分,总分200分。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内容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考生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科目测试成绩。笔试总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2017年3月31日在“大渡口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ddk.gov.cn/Index.html)公示,不再另行通知。

(二)现场资格复审及面试

1.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由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按面试比例1:3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须于2017年4月17日持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大渡口区行政中心三楼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有关证明材料具体包括:(1)《报名登记表》;(2)身份证;(3)毕业(学位)证,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大渡口区2017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推荐表》(见附件3);(4)报考岗位要求有相应工作经历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劳动合同和加盖用人单位的《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4);(5)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以及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必须提供加盖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的《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4);(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证书。

现场资格复审必须本人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委托资格复审。

经审查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考信息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者及笔试有1科缺考的,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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