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签订协议及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后:根据《中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委办公室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柱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石柱委办发〔2016〕83号)文件精神,结合岗位实际,按相关程序及规定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和签订聘用合同等;
(二)签订聘用合同人员享受本单位临聘工作人员的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 试用期为一个月(见习期不计入试用期),试用期结束由县市政管理监察大队组织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核标准由县市政管理监察大队制定并进行具体考核)。
十一、组织管理
本次招聘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城乡建设委员会委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的监督。
本简章由石柱县市政管理监察大队负责解释。
原标题: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市政管理监察大队2017年一季度招聘临时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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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县市政管理监察大队2017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临时人员岗位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