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面试:根据笔试、技能测试合计总分从高到低,按岗位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试,主要内容为综合知识测试,测试应聘人员所具备的综合素质能力,面试合格线为70分。
4、综合成绩折算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技能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合计算。
5、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6、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公布在福州大学人事处招聘信息网(http://rsc.fzu.edu.cn)
八、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将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完成。
十、聘用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聘用。
2、聘用人员纳入单位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类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3、符合福建省引进的优秀博士毕业生条件的,还可享受省里规定的相应引进人才待遇。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地区大学新区学园路2号
邮编:350116
电话:0591-22865282
联系人:杜老师、严老师
十二、其他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或通过任何关系影响招聘工作。违者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2、应聘者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22865580。
福州大学人事处
2017年1月17日
原标题:2017年福州大学公开招聘实验人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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