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64人公告

2017-01-06 15:35:45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是惠州市委、市政府的民心工程,是根据市政府“高规格、高标准、功能全”的要求,按照三级医院的规模和标准建设的一家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保健为一体的现代化大型综合性公立医院,是广东医科大学非直属附属医院,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医院位于惠州市江北三新南路20号,一期建筑面积约6.8万平方米,扩建工程建筑面积约6.9万平方米,建成后全院总开放床位可达 1500 张。我院是全省粤东地区唯一一家卫生部脑卒中筛查防治基地医院,是广东省第一家与北京安贞医院建立心血管诊疗合作中心,是惠州市干部保健基地,是惠州市急救创伤中心及市120急救指挥中心所在地。因医院实际工作需要,现向社会招聘员工6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及范围

本次招聘聘用制人员64名,在全国范围内招聘。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三、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我院聘任员工相关规定执行。经同意聘用的员工根据《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员工试用期管理办法》(惠市一医〔2012〕17号)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不发放效益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独立上岗者留任并按规定领取相应标准的效益工资,考核不合格者或违反医院相关规定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招聘程序结束后,我院与录用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对于高层次人员、紧缺专业人员及聘用期内表现优秀者,我院将优先考虑录用为正式在编员工。

四、招聘程序、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已参加工作者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团队合作意识强。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2)学历、资历、年龄及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3)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由工作、人事劳动关系挂靠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出具没有违反计划生育证明)。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5)工作期间未出现有效投诉或发生医疗事故、纠纷。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的方式进行。即日起至招满为止(第一批次报名截止至1月13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接受报名。报名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南路20号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综合楼一楼人力资源部。

(二)资格审查

由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查。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公告公布的报名条件和要求,填写《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聘用制员工招聘报名表》(附件2,用A4纸双面打印)并携带内地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证明(附件3,需用单位信笺纸打印并盖章确认,必须包含近3年年度考核及工作期间是否出现有效投诉或医疗事故等信息)、人事劳动关系挂靠证明、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到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综合楼一楼人力资源部办理现场资格审查,证件原件验证后立即退还本人。

 

采取邮寄报名方式的应聘者应于1月13日前将报名材料(含证件证书扫描件及复印件)邮寄到报名地址(邮编516003)参加报名。因邮寄材料不全造成无法及时核实报名者是否符合条件的情况,责任由报名者自负。以邮寄方式报名的应聘者应于笔试前备好证件证书原件交招聘工作人员审核。基于招聘工作量大、快递邮件容易丢失等原因,请应聘者尽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

每位报名者只可报考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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