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广州市从化区民政局招聘2名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2017-01-05 19:44:28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因工作需要,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 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简介

(一)广州市从化区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为广州市从化区民政局属下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任务:宣传贯彻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承担本区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培育和监督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广州市从化区慈善服务中心:为广州市从化区民政局属下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拟定全区慈善募捐活动的相关规定,统筹指导全区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全区公益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承担全区慈善募捐信息公开等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广州市从化区民政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计划表》;

招聘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执行。

三、报考条件

(一)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5.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穗府〔2014〕10号文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6.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受理报考。

(二)资格条件

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计算以2016年12月31日为界,如年龄35周岁以下的考生须于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报考人员的工作经历以毕业后参加工作,单位所缴纳的社保记录及签订劳动合同为准;应聘人员原为未实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国有单位工作人员或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其相关工作经历年限可由原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和社保记录清单证实。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工作经历。应聘人员须为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社会人员是指除应届毕业生外的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规定条件的其他人员。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7年1月18日至2017年1月2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广州市从化区民政局7楼办公室,咨询电话:020-87968773。

2. 报名须提交资料

(1)已填妥的《广州市从化区民政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学位证、计生证复印件各一份(须带原件核对)、2张小一寸照片;

(3)职位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和资格证书的须提交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招聘职位人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3比例。如达不到1:3比例的,将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经审查符合应聘考试资格的人员,通知参加考试并适时发放笔试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方式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合成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与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具体考试内容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划定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