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珠海高新区面向应届生招聘16名公办小学教师公告

2016-12-26 11:46:47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以上资料除①外,均需提交复印件1份(不予退还),查验原件。

(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者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核。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通知》等事项,于报名结束当日20:00前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公布。

注意:(1)各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名人数的比例低于1:3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或按照1:3的比例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2)涉及本次招聘的所有信息,均通过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主动登录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

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所有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1. 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闭卷形式,内容以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为主。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通知》。

笔试结束后,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若按比例进入面试的考生末位出现并列名次的,则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设定比例时,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笔试迟到30分钟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考生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于笔试的结束当天20:00前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

2.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及综合素质。其中,美术、音乐、体育等学科还要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并由考生签收。面试结束后,计算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依其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及考察对象。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所空缺名额不予递补。面试没有合格考生者将取消招聘计划,考试总成绩名次出现并列情况的,以面试分数高的考生排前。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各岗位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工作结束当天22:00时前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公布。

(四)初定拟聘人员并签订《就业协议书》

入围体检及考察者初定为拟聘人员,于名单公布的第二天签订《就业协议书》。不按时签约、隐瞒已签订就业协议、不按期签订就业协议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出现此类情况的,可根据实际决定是否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及体检

1. 考察:一是复核考生的报名资格,二是委托考生所在院校对考察对象的在校表现、遵纪守法及计划生育情况作出鉴定,具体要求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2. 体检:体检时间为2017年4月底,体检医院为珠海市三甲医院,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因体检、考察或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招聘方有权单方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招聘结果报主管机关认定后,办理报到、入编、聘用、户口迁移等手续。报到时间初步定于2017年7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珠海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地址:广东省珠海金鼎南方软件园A3楼417室,邮编:519085,咨询、投诉电话:0756-3629826,传真:0756-3629820。

(二)招聘录用的教师,统一由区社会发展局(教育局)在全区的公办小学内调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此造成的空缺不予递补,且不作任何补偿:①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②未经批准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③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④未在指定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的;⑤不服从组织调配的;⑥法律、法规规定不准聘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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