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青海省社会保险服务局面向全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范围
招聘岗位共20个,分别是养老保险经办岗位(8个)、医疗保险经办岗位(6个)、失业工伤保险经办岗位(2个)、计算机岗位(2个)、财会岗位(2个)。每个考生只能报考1个岗位。
所有招聘岗位面向全省公开招聘,包括本省户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或应由本省安置的退伍士兵。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条件
1﹒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关条件;
2﹒年龄40岁以下;
3﹒从事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和工伤保险经办业务工作2年以上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计算机、财会岗位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优先。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符合报名条件,但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学习且在2016年12月31日前不能毕业的考生,不得报考。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定于2016年12月22日9时-26日24时。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并完成报名工作。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务请携带符合加分条件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于2017年1月4日—5日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事处(西宁市五四西路5号,虎台一巷北口)进行现场加分条件审核,否则视同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将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招聘岗位数与报名审核通过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将研究决定是否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四、笔试考试时间及内容
(一)此次招聘笔试时间拟定于2017年1月14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内容根据岗位分两类:其中社会保险业务经办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40%)、社会保险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60%);计算机、财会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40%)、综合应用能力(占笔试成绩的60%)。笔试单科缺考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社会保险专业知识和综合应用能力必须使用现代汉语答题,否则不计分。
(二)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将视笔试、面试成绩最终研究决定是否聘用。
五、现场资格审查、面试
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审查主要审查考生的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件等条件。考生资格审查时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应当齐全、真实、有效,并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完全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将取消招聘资格。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技能。社会保险业务经办岗位面试时分别测试综合素质和业务操作能力,其中综合素质测评占面试成绩的30%,业务操作能力测评占面试成绩的70%。计算机、财会岗位面试只测试综合素质。面试有关事宜将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另行通知。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70%和3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考察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考察资格,空缺岗位按照该岗位的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