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辽宁丹东市招聘3名文化艺术人才公告

2016-12-12 20:19:22阅读:0地区:辽宁电脑版

根据《丹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丹东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所属事业单位丹东市群众艺术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化艺术人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和计划

(一)招聘对象、条件

1.应聘者须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及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为18 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为1976年12月10日(含)至1998年12月10日(含)期间出生的;

5.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出现纠纷责任由考生自负。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二、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6日上午9:00至11:00时,下午13:30至16:00时。

2、报名地点:丹东市群众艺术馆(振兴区七纬路12-1号)。

(二)报名程序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填写并打印《报名表》(见附件2)和《公开招聘文化艺术人才考试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见附件3),照片要求为2寸电子版近期蓝底彩色证件照。《报名表》和《准考证》(打印纸均为4纸)的电子版照片须为同一底版。

报考人员要真实、准确地填写《报名表》的各项内容。填写《准考证》的内容为:姓名、身份证号码。

2、资格审查和报名。报考人员携带填写完毕并打印(含照片)的《报名表》和《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个人获奖证书、以及反映自己专业水平的各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所报考的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现场报名。

(三)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要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组织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参加笔试。

面试考核形式为无主题交流和个人能力展示。主要考察应聘者角色认知、政治素养、相关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等。

 

面试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笔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参加笔试人选的确定

根据报考人员面试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照招聘计划与笔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各岗位拟参加笔试人选;笔试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的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笔试。笔试人选名单将在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发布。

(二)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三)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

(四)笔试成绩查询

报考人员在笔试结束一周后通过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聘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

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

(一)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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