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苏南京晓庄学院招聘编制外人员公告

2016-12-07 17:49:59阅读:0地区:江苏电脑版

2.面试(结构化面试或专业测试、技能操作等)

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的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员及时间、地点在学校网站公布。

(1)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学校通知应聘人员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根据单位要求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岗位所需的证书、工作经历的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等,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推荐表,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我校网站公布。

(2)面试由学校按照批准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采用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各项成绩的60%;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各项成绩的50%。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于次工作日在南京晓庄学院(http://www.njxzc.edu.cn)网站公布。

(三)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我校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有工作单位的体检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可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公示、办理用工手续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jhrss.gov.cn )、南京晓庄学院(http://www.njxzc.edu.cn)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

三、咨询电话

联系人:张老师 吉老师 李老师

电话::(025)86178148 (025)86178309 (025)86178149

四、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晓庄学院纪监审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86178211

原标题:南京晓庄学院2016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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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南京晓庄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xls

南京晓庄学院

2016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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