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北省面向有关院校定向招录选调生公告

2016-11-30 14:29:47阅读:0地区:河北电脑版

    (2)网上报名须使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用户名”。登录报名系统后可填报信息、选择报考职位,提交审核。“用户名”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以修改,请务必准确牢记。

    (3)请按照《报名表》中相关内容如实填写,并上传小二寸近期电子彩色照片(蓝底、正面、免冠、jpg格式,30K以下),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5日18:00。对提交审核的考生,各设区市委组织部一般要在24小时内完成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审查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原因,补充或修改信息并重新盖章后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填报信息将不能再修改。

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提供情况不实的,一经发现,取消进入下一阶段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7年1月9日9:00至1月11日17:00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

    (三)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7年1月14日上午8:30—11:30,考试地点设在石家庄市区,考场地点在准考证上注明。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为1张试卷,内容包括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考试时限为18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阅卷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选调数量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2017年1月15日前,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

    2017年1月15日前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面试通知单,1月16日在石家庄进行面试(面试前召开入围人员恳谈会,请务必参加),面试具体地点以及有关要求将在面试通知单注明。

面试由各市委组织部组织,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100分×40%+面试成绩100分×60%=总成绩”的方法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选调数量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各市委组织部组织,体检时间初定1月17日。体检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主要了解考生的政治素质、学习成绩、参加社会实践、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按照总成绩排序顺延递补(遇有总成绩并列的,取面试成绩高者)。

    (六)公示和录用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人选,按程序确定拟录用人选并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选,由各市委组织部与其签定就业协议。拟录用人选正式毕业后,集中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相关手续。对没有按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或不能正常毕业的,取消录用资格。

      笔试、面试、体检均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希望有志于到河北工作的学生踊跃报考。

      特别提示:

    (1)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为河北省选调生工作信息指定发布网站,请随时留意以上网站发布的信息,以免贻误。报名咨询电话:石家庄0311-86686470,承德0314-2050737,张家口0313-2013054,秦皇岛0335-3220528,唐山0315-2802583,廊坊0316-2339530,保定0312-3089703,沧州0317-2160090,衡水0318-2020611,邢台0319-3699362,邯郸0310-3111824,定州0312-2320227,辛集0311-83283295。

    (2)选调生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或培训班,请不要听信任何不实信息,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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