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吉林长春市事业单位招聘4人公告(6号)

2016-11-28 19:49:17阅读:0地区:吉林电脑版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中共长春市委办公厅、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长办发〔2015〕9号)以及国家、省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将长春市产业发展研究院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有4个专业技术岗位,拟招聘工作人员4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16年长春市委市政府政策研究室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1月25日至1998年11月25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11月25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招聘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为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3.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2016年毕业生(2017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16年毕业生。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2016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以下官方网站上统一发布: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 //hrss.jl.gov.cn)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ccrs.gov.cn)

应聘人员可通过上述网站查询(附件1)。对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拨打(附件1)所示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联系电话。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9日至11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至4:30。

报名地点: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地址:长春市宾委路91号)。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过程始终。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6个月内彩色免冠小二寸正面证件照2张、《2016年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

(三)《准考证》

2016年12月2日9:00至17:00到长春市委市政府政策研究室领取准考证(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2626号638室,电话:88776580)。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也须领取《准考证》,并凭《准考证》参加面试。笔试的地点和要求在准考证上注明。

(四)笔试

笔试工作由市委市政府政策研究室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2016年12月4日9时至11时。

3.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4.成绩查询:2016年12月6日,可登录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ccrs.gov.cn)查询笔试成绩。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市委市政府政策研究室负责组织实施;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整个面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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