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察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七、公示及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自治区财政厅研究确定拟招聘对象,在自治区财政厅以及宁夏人事考试网同时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办理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办理招聘手续。对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
八、相关要求
(一)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自治区财政厅研究决定。招聘条件、方式、时间等若有变动和调整,以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开发布的公开招聘补充公告为准。
(二)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笔试、面试试题将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命题。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驻自治区财政厅纪检组全程监督。
原标题:2016年自治区财政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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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自治区财政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doc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