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聘8人公告

2016-11-11 19:29:30阅读:0地区:江苏电脑版

面试之前,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由人事处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材料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

①身份证;

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成绩单;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等)。

3、试讲

试讲内容为本专业相关专业知识,面试通过的合格人员均参加试讲。试讲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试讲办法由学校制定并以电子邮件方式告知应聘人员(请填写时确保邮箱准确),试讲成绩6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

(三)成绩的计算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按30%、面试成绩按30%、试讲成绩按4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

(四)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约定试用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3-81050267(13912298421)  联系人:李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联系人:张老师

纪检监督电话:0513-81050007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原标题: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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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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