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仲裁委员会是中卫市人民政府依法组建的独立解决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仲裁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中卫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工作人员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一年以上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word、excel、powerpoint等);
(五)沟通协调、语言表达能力强;
(六)遵守宪法、法律,思想品德端正,廉洁奉公,责任心强。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应聘者下载《应聘人员报名表》后,将填写好的登记表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二)报名须提交的资料:①报名表纸质版1份;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③毕业证复印件1份;④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交工作经历证明;⑤其他相关材料。上述资料可采取直接送交或邮寄的方式提交。
(三)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将以电话方式通知参加面试,面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资料原件。
(四)报名截止日期:2016年12月10日(邮寄以寄出日为准)。
四、薪酬待遇:面议。
联系人:马燕霞
联系电话:0955-7068810
邮箱:zwfzb2010@163.com
原标题:中卫仲裁委员会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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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仲裁委员会
201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