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考证发放地点为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六、考试
(一)考试形式
1.专任教师岗位
专任教师岗位的考试形式为笔试+实际工作水平考试(含说课和结构化面试)。
岗位要求为具有专业技术七级(副高职称)及以上的,所有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应聘者,不需参加笔试、实际工作水平考试,直接进行考核;岗位要求为具有专业技术十级(中级职称)及以上的,所有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应聘者,不需参加笔试,直接进行实际工作水平考试;其他岗位的应聘者必须参加笔试和实际工作水平考试。
2.实训教师、教学辅助人员岗位
实训教师、教学辅助人员岗位的考试形式为笔试+实际工作水平考试(技能水平测试、结构化面试)。岗位要求为具有专业技术七级(副高职称)及以上的,所有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应聘者,不需参加笔试、实际工作水平考试,直接进行考核。
3.辅导员、行政管理人员岗位
辅导员、行政管理人员岗位的考试形式为笔试+实际工作水平考试(结构化面试)。
(二)笔试
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需达到1:3比例方能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1:3)的,须经自治区水利厅同意,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自治区人社厅”)核准后方能开考。
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均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为2小时,笔试成绩采取100分制评分。考试结束后统一安排人员阅卷评分,3个工作日内在学院主页上公布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进入面试人员姓名、成绩和岗位排名。
不同岗位的笔试内容如下:
1.专任教师岗位: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实训教师、教学辅助人员岗位: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辅导员和行政管理人员岗位:应聘岗位应具备的职业道德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笔试时间:待定。
(三)实际工作水平考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各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实际工作水平考试人员;不需笔试的岗位全部进入实际工作水平考试。如某一岗位参加实际工作水平考试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须经自治区水利厅同意,报自治区人社厅核准后方可开考。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实际工作水平考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实际工作水平考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需要参加实际工作水平考试的应聘人员,必须到指定地点抽签确定考试的顺序,再按顺序依次进入指定考场进行考试。
实际工作水平考试实行100分制评分,分(1)专任教师、教学辅助人员;(2)辅导员;(3)行政管理人员三大类岗位进行实际工作水平考试。
1.专任教师岗位
专任教师岗位实际工作水平考试中各部分内容及其所占分值为:教案编写占20%,说课占60%,结构化面试占20%。
(1)教案编写(20%)
应聘人员分岗位类别或专业,按照公布的说课内容分别准备教案。准备的教案中不得出现个人姓名、年龄等个人基本信息。每个内容的教案一式八份。教案编写采取100分制评分。
(2)说课(60%)
说课时间为20分钟,采取100分制评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课程目标、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方法等方面。
(3)结构化面试(20%)
每一位应聘者在试讲结束后,紧接着进行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0分钟(其中审题2分钟、答题8分钟)。结构化面试采用当场答题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结构化面试采取100分制评分。
2.教学辅助人员岗位
教学辅助人员岗位实际工作水平考试为技能水平测试和结构化面试。其中技能水平测试所占分值为70%,结构化面试所占分值为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