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黑龙江汤原县职业技术学校急需短缺教师招聘9人公告

2016-10-30 17:03:54阅读:0地区:黑龙江电脑版

按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结合汤原县职业技术学校职、普教师岗位需求实际,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制定本实施方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职业高中专业教师和普通高中文化课教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考试及考核的办法择优录用。

二、学校简介

汤原县职业技术学校是经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校始建于1975年9月,原名汤原县五七·大学, 1998年升格为副处级事业单位,2002年7月经批准更名为汤原县职业技术学校,2005年学校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校园占地面积40290.8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22521平方米。核定编制134人。现有教职工107人,职教专业教师22人,双师型教师11人。普通高中设有教学班12个。职业高中设有教学班6个并开设畜牧兽医、工艺美术、机械加工、运动与建身、计算机应用、电子技术应用、社会文化艺术、汽车运用与维修八个专业。学校设有14个实训实验室。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职业高中专业教师7人,分别为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1人、机械加工技术2人、计算机应用1人、畜牧兽医1人、工艺美术1人、社会文化艺术(西洋管乐方向)1人。

普通高中文化课教师2人,分别为地理教育学科1人、政治教育学科1人。

四、招聘对象

(一)职业高中专业教师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2、具有在职业院校从事专业实操教学经历或相应岗位技能证书的人员。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二)普通高中文化课教师

1、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地理和政治专业的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五、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力;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发展;

4、具有与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与水平、技能条件和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能承担教育教学工作的任务。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处罚的人员和曾开除公职的人员;

(2)学籍中有考试作弊记录的人员;

(3)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六、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确认、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县政府网站等有关媒体发布招聘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7日至11月11日。

 

2、报名地点及费用

报名地点:汤原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县教育体育局一楼)

3、应聘人员必须如实提供个人身份信息,并为本人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一寸彩色照片4张,联系电话必须留两个号码备用。现场填写《汤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4、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则相应缩减、合并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三)资格确认

职业高中专业教师主要审核毕业证、专业技能证,普通高中文化课教师需出具相应学科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所有报考证件均要求准备原件和复印件。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笔试以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为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

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等。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方式,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政策性加分按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执行)。符合项目生加分条件人员,在报名时需一并提交省市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报名时如不能提供有关项目生的佐证材料,则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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