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考察、体检、复审不合格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4.因考察、体检、复审不合格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形成的空缺岗位,本次招聘不进行递补;因应聘者本人放弃应聘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本次招聘,凡是被取消聘用资格或自主放弃参加考试的,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6.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经聘用,5年内不允许调离本岗位。
敦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937—8822391
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937—2618488
原标题:2016年敦煌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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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5年版.doc
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