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青海政协办公厅事业单位考核聘用25人公告

2016-10-05 23:12:20阅读:0地区:青海电脑版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我部审定并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根据省人社厅的复函,由省政协办公厅人事处通知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报到上岗的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手续。

七、纪律和工作监督

公开考核聘用工作由省纪委派驻省政协办公厅纪检组、省政协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公开考核聘用事业单位人员工作按照相关规定,严格遵守下列纪律:

1、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回避的情形是: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拟制血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2、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及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对招聘考核测评全过程的公平公正负责,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

3、对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具有严重违反人事考试制度的其他情形的应当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本《实施方案》由青海省政协考核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青海省政协办公厅2016年度公开考核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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