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吉林延边州及县市事业单位引进71名高校毕业生公告(一)

2016-10-05 23:30:04阅读:0地区:吉林电脑版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州战略,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支撑引领延边州经济社会发展,经州委、州政府研究决定,从2017年起,组织实施延边州招才引智工程“千人计划”,力争通过5年时间,引进1000名左右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州及县(市)事业单位工作。根据《2017年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拟于今年第四季度赴有关高校,择优选拔优秀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围绕医药、食品、旅游等主导产业和木制品加工、能源矿产、装备制造等传统产业及健康、物流、信息、文化等新兴业态,加快推进我州对外开放、项目建设、规划设计、社会事业、党的建设等重点工作,面向有关高校择优选拔优秀高校毕业生。具体岗位及其资格条件,将于近期陆续发布,请广大高校毕业生密切关注延边日报、延边党建网、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的公告。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有全日制统招硕(博)士研究生学历(其中,初始学历应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且在国家公立院校取得,专升本除外)或“985”重点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以及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硕(博)士研究生学历;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获得“985”重点高校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年龄一般在28周岁以下(1989年7月31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年龄一般在32周岁以下(1985年7月31日后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31日后出生)。对于具有3年以上相似岗位工作经历且业绩特别突出的硕(博)士研究生,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77年7月31日后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17年7月31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民族、学历、执业(职业)资格等条件,详见《延边州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目录》(附件)。与岗位所需要的专业不符的考生也可以报名,待岗位调剂时,择优选拔使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2017年毕业生(2017年12月3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的考生不视为2017年应届毕业生);

4.2016年10月25日前,在我州各级各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取得正式编制的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按照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回避情形

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引进程序

(一)组织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从10月10日开始,考生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www.ybrcgz.com)进行报名。

2.现场报名。根据公告日程安排(具体日程安排,将在本次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工作指定网站发布补充通知),考生可到有关高校现场报名。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延边州2017年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生证、成绩单、科研论文、奖励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及四张小2寸红底照片。往届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成绩单、科研论文、奖励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及四张小2寸红底照片。

3.报名有关规定

(1)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考生须用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必须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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