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结合个人特长和职位需要、个人意向,由学校统筹安排岗位,并报区教育局备案。新一轮行政干部聘任期为5 年,从2016 年9月至2021 年7月,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期转正;考核不合格的,解除所聘职务。
六、其他
学校将通过学校网站、教育OA发布公开选聘各环节的有关信息,请报考者密切留意。
本公告解释权在均安职业技术学校选聘工作领导小组。
原标题:均安职业技术学校中层干部公开选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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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区均安职业技术学校
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