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北长阳县播音主持专业人员招聘2人公告

2016-08-16 23:24:31阅读:0地区:湖北电脑版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和《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宜人社规〔2012〕1号)精神,经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广播电视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播音专业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公开招聘男女播音主持岗位各1人。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和主持与播音专业可放宽到全日制大专学历);

5、具备岗位要求的播音主持专业素养,要求普通话水平等级不低于二级甲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好;

6、年龄要求在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处于刑事处罚期间的;

4、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毕业的人员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层次学历报考。

5、其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25日至26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2、报名地点:县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秋潭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咨询电话:0717-5336021)。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交《报名登记表》一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近期免冠1寸登记照3张。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真实材料。在招聘过程中若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报名者可现场报名,也可网络报名(将资料上传到294132552@qq.com,领取证前带原件到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报名经资格审核通过者交试镜费50元。

4、资格审查。县广播电视台和县人社局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县人事考试培训中心于2016年8月29日下午5:00前将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长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在规定的时间内,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3。若招聘岗位报考比例达不到1:3的,可放宽招聘岗位报考比例到1:2,若仍达不到招聘岗位报考比例的,则取消招聘岗位职数。

根据鄂政发[2011]84号文件规定,在宜昌市服务或宜昌市生源在湖北省服务且符合岗位条件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人员报考相应岗位,应填写《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附后),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盖章,于面试前一天提交给县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经审查通过的,笔试成绩加5分。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加分。

(二)考试安排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先试镜,再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试镜、笔试、面试成绩分值均为100分。在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时,试镜成绩占30%;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综合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若出现综合成绩并列,则计算到小数点后三位数;若还是并列,则以试镜、笔试成绩确定。试镜、笔试成绩在长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1、试镜。考生须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试镜,缺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1)试镜内容:考生上镜仪态形象、普通话水平、音质音准等。

(2)试镜时间地点:试镜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长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3)试镜方式:录制一段电视口播新闻稿件(新闻稿电视台准备,限时3分钟),录制一段短文朗诵稿件(朗读材料自备,限时3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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