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环节。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拟聘用计划1:1的比例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
五、公示、聘用、待遇
根据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综合情况,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经研究同意后,办理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入编手续,各种待遇按洛阳市有关规定执行。
拟聘人员若与其他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需由本人负责予以解除,如不能在我院办理录用手续前解除的,则不予聘用。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后,按照要求进行期满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取消聘用。
新聘用人员须在我院连续服务满5年(包括试用期)。若约定服务期未满离开学院(含辞职、解聘、调离等),应缴纳违约金1万,并退回进入单位时所享受的基本待遇(包括住房、安家费、住房补贴、科研启动费等)和所有追加待遇。
本次招聘工作各环节有关事宜将及时在 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网(http://www.lyvtc.net)公告栏进行公布。
六、纪律与监督
成立公开招聘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公开招聘全过程,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处理。对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监督电话:0379—62230272
本公告解释权归洛阳职业技术学院。
原标题:洛阳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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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洛阳职业技术学院招聘计划表
2、2016年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
3、2016年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准考证
4、2016年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面试资格确认表
5、2016年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洛阳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