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南武陟县事业单位招聘2名电视台播音员公告

2016-07-10 00:10:39阅读:0地区:河南电脑版

根据工作需要,经武陟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电视台播音员2名。现制定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名额

共2名。其中:男性岗位(岗位代码:3001)1名、女性岗位(岗位代码:3002)1名。

二、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为县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财政全供),事业编制,派至县电视台从事播音员工作。

三、招聘的对象和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其中:

(1)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含出国留学学历(需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学历),不含合作办学国外学历。

(2)专业要求:主持与播音(大专)、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

以上专业名称依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设定。

(3)具有普通话一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6、年龄要求:大专学历的年龄要求为25周岁以下(199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7、是在职人员的,需在《报名登记表》学习工作简历栏注明在职工作经历,报名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8、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5、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现役军人;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初试、复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招聘过程中初试、复试按岗位分组进行。如参加初试人数较多,需2个以上面试组进行的,按规定对面试考场成绩采用“二次平均法”进行平衡,平衡后的成绩为最终面试成绩(以下称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一)发布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考务信息通过武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wuzhi.gov.cn/)公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时间:2016年7月19日―7月21日;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3、地点:武陟县人才交流中心

地址:武陟县兴华路东段128号二楼

(兴华路与木栾大道交叉口东400米路南)

4、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报考者报名提前自行下载填写打印);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近期二寸免冠照片4张。

经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条件者发放《初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缴纳考务费每人60元。

经资格审查进入初试人数按岗位少于3名的,该岗位不再招聘。因招聘岗位取消的,退还考务费。

(三)初试

初试的时间、地点以《初试准考证》为准。

考生自备上镜服装和专业上镜妆。

初试方式:

①现场播报一篇200字左右的指定新闻稿件。主要测试报考者的仪容仪态、播音等方面的业务水平。

②2分钟自备文学稿。主要测试报考者情感思想的表达能力。

初试前备考10分钟,面试时间5分钟,成绩满分100分。

初试设最低分数线,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复试环节。按招聘岗位前五名进入复试并发放《复试准考证》。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复试。

初试成绩不带入复试。

(四)复试

复试时间、地点以《复试准考证》为准。

考生自备上镜服装和专业上镜妆。

复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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