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聘用期间,聘用单位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对聘用人员进行严格的管理、考核,对违反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或者不能胜任聘任岗位工作的人员,予以解聘。
五、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蒙城县政府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曹松军 (县委常委 、副县长)
副组长:苗桂民 (人社局党组书记)
张运雷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成 员:彭 静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张旭东 (县教育局局长)
王旭东 (县财政局局长)
马兆圣 (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张运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侯汉国、丁涛同志为办公室副主任。
(二)工作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
1.参加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原则,排除干扰,确保招考工作公平、公正。
2.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资料或考试作弊的,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3.在招考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或徇私舞弊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原标题:蒙城县县长热线办公室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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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人民政府县长热线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蒙城县人民政府县长热线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doc
蒙城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