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核及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由县广电台会同县人社局组织考察,考核合格即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花乡沭阳”网站公示,公示时间7天。在考核、公示后出现不合格的,则按照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五、试用期限及工资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县批准后台为其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5年,试用期1年,试用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待遇。试用期满后经台考核合格后报县编办办理入编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2.被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等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其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县广电台会同县人社局组织实施,整个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527— 88322888
七、本简章由沭阳县广播电视台负责解释。
电话:0527—88321660
原标题:沭阳县广播电视台招聘电视栏目主播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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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广播电视台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