⑷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报名,须征得应聘者所在机关(单位)同意(资格复审时需提交单位介绍信)。
(5)报考摄影记者岗位的考生须于笔试当天每人提供3幅摄影作品。具体要求:作品发表原件、7寸彩色照片和电子版,作品内容除风光照外均可,每幅作品必须由考生本人独立完成,署名作者仅限考生本人,作品发表时间截止为2016年3月31日前。电子版照片为JPG格式(即拍摄时由相机生成的图片原始电子格式,未使用任何图片编辑软件修改),每幅文件不小于2MB。考生提供的摄影作品由招聘单位组织行业专家进行评分,得出作品成绩(每幅作品满分100分,作品成绩=3幅作品总分÷3)。如考生无法同时提供作品发表原件、7寸彩色照片和电子版,视为放弃考试。
(三)笔试
1.笔试时间:6月18日在银川市统一进行。具体考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过期身份证、户籍证明等不作为有效证件)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必须具备的基本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及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基本能力。笔试由宁夏日报报业集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3.考试内容不指定教材。
4.应聘者于考试结束三日后登陆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5.笔试成绩(“摄影记者”岗位为笔试成绩与摄影作品成绩之和)出现并列时,一并进入面试。
(四)资格审查
1.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到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面试前,招聘单位人事部门对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考者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联系方式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承担。
2.已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者,要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往届毕业生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在职人员除提交以上证书外,还需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的证明材料和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能够正常毕业的证明和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3.在资格复审结束时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五)面试
1.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录取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报考“摄影记者”岗位的考生笔试成绩与摄影作品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录取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并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提前三天通知参加面试者。
2.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是在笔试的基础上进一步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六)确定拟聘用人选
报考摄影记者岗位考生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作品成绩×20%)+(面试成绩×40%),其他岗位考生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岗位职数以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报集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拟体检、考察人员。
(七)体检
1.体检工作由集团办公室医务室负责组织实施,集团纪委对体检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体检须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3.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宁报集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以复检。对在体检和复检中弄虚作假,不严格执行体检标准者将严肃查处。
4.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应聘者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应聘者,应另外承担复检相关费用。
(八)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