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省税务干部学校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人公告

2016-06-02 00:55:46阅读:0地区:浙江电脑版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税务干部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税务干部学校:浙江省国家税务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办公地点位于湖州市区。主要从事税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2个岗位共2人,为专业技术岗位。其中税收类教学岗位招聘1人、综合类教学岗位招聘1人。

(一)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浙江省税务干部学校2016年招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

报名方式:应聘者可直接到招聘单位现场报名,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现场设在湖州市三天门浙江省税务干部学校办公楼3楼人力资源部。现场报名的,审核报名材料原件,并留下复印件。电子邮件报名的,发送电子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到专用邮箱676541605@ QQ. com,附报名表及有关证件扫描件,并在考试时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材料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报名材料:完整填写的报名表(含电子,样式见附件2),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关资格证书、2寸(含电子)证件照。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7天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

3、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招聘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向通过资格初审者发放准考证后,报名人员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和教学能力测试两轮。每轮满分均为100分,前一轮考试成绩仅作为本轮次成绩排名依据,不带入下一轮。各环节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1、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组织管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定参加教学能力测试的人选,并在招聘单位网上公布面试结果。

2、教学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理论功底、逻辑思维及授课能力。该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教学能力测试结束后,按照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工作参考《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进行。

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指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确定试用期(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人员为6个月),首次聘用期限不少于3年。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和考核中如有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教学能力测试环节考试成绩,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招聘单位网站(http://www.swjy.zj.cn,“系统公告”);

2、主管部门网站(http://www.zjtax.gov.cn,“通知公告”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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