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2016年应届毕业但未在规定时间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三)应聘者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列编聘用或在公务员考录中被录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者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或被取消聘用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者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招聘工作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均在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发布。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以及招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由通辽市人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本简章由通辽市人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8836246
招聘单位电话:通辽职业学院:8888541
科尔沁艺术职业学院:8621068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2297992
原标题:通辽职业学院、科尔沁艺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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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人事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