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招聘4人公告

2016-05-26 20:47:30阅读:0地区:重庆电脑版

五、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未受任何处分;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书育人的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招体检标准,且五官端正;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它具体条件(详见《计划表》);

6.招聘博士研究生、教授、副教授(含高级工程师)等高层次人才的基本条件:

(1)博士研究生、副教授(含高级工程师)年龄一般在45周岁及以下。应聘者若属省市级学科(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及其以上层次的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年龄可适当放宽。

(2)教授、副教授职称人员应当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教学水平,至少能承担本学科的专业基础课、专业主干课2门。

(3)在企业行业工作5年及以上并同时具备相对应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年龄可适当放宽。

7.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基本条件:

(1)具有所从事专业技术岗位相对应专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学历及相应学位;

(2)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

(3)硕士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4)紧缺专业的毕业生,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年龄可适当放宽。

8.在学校学习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或在原岗位工作中无违纪违规行为;

9.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回避要求和审批机关确认的其它条件。

六、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分岗位竞聘,学院采取“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录用。

报名方式: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6月10日,凡符合招聘条件者,请登录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网站(www.cqvist.net)右下角[学院网上办公]—>[网上公招报名]进行报名,请务必在备注栏中注明报名地点。报名截止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二)资格初审

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对报名者提供的报名信息,按招聘岗位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行财处将通知参加复审人员并告之相关事宜。

 

(三)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合格者,按通知要求到学校行财处参加资格复审,学校用人部门与行财处根据审查结果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参加复审人员需提供下列材料到校报到:

1.《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成绩证明单、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学术成果原件及复印件;

2.其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学术成果原件及复印件;

3.有工作单位的需持所在单位同意报名证明和经单位加盖鲜章并经应聘人员签字的报名表。

(四)考试考核

1.考试考核办法

(1)考核方式: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为面试考核。本科生为笔试和面试考试考核,笔试开考比例为1:2,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处理);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2)笔试内容为高等教育心理学和专业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作为进入面试的基本条件,60分合格,并按不低于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

(3)面试采取专业能力测试、试讲方式进行,两个环节分值各为100分,60分合格。专业能力测试、试讲内容为本岗位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4)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核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60% +试讲(结构化面试)成绩×40%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50%+面试(含专业能力测试与试讲)×50%

2.考试考核步骤:

在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前提下,参加面试者在规定时间参加由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组织的考试考核,采用现场打分的方式进行,考试考核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和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总成绩不低于60分),分别按各招聘岗位和专业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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