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结合本次招考的岗位需求及考试成绩的实际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者不列入面试人选。
(3)笔试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在三亚市政府和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2.面试
(1)面试内容与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内容为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
(2)面试人选根据划定的合格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招聘人数 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确定。笔试成绩公布后,因考生书面放弃面试产生的空额,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3)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含6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不列入考核、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4)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在三亚市政府和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五)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应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出现同一岗位有2名以上应聘者综合成绩相同且影响考核人选确定,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2.在招聘领导小组的指导和监督下,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考核。
3.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市监察部门参与监督。
4.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经本人申请复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笔试、面试、考核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通过三亚市人民政府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后,如无异议,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市政府批准后,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 (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核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参加考核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其他
本方案由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98―88205988 88250566
原标题: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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