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工作要求
(一)县外引进(调入)在编在职教师工作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操作,切实维护引进(调入)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除取消引进(调入)资格外,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凡不符合引进(调入)条件的,一律不予研究接收,任何学校一律不准先行借调。
(三)严格编制管理,严禁超编制进人。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调入):
1、近两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不称职)等次的(指入编后工作两年以上的);
2、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有关规定的;
5、其他不宜引进(调入)的。
(五)引进(调入)的教师必须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学校报到上班,否则取消其引进(调入)资格。
七、县引进(调入)县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及时公告下一步工作事宜,请申请者随时关注阜南县人社局、教育局网站。
原标题:阜南县2016年公开引进(调入)县外在编在职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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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阜南县公开引进(调入)县外在编在职教师申请表.rar
2016阜南县引进(调入)县外在编教师需求计划汇总表.xls
阜南县引进(调入)县外教师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