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山东泰安技师学院招聘6人公告

2016-05-10 14:26:04阅读:0地区:山东电脑版

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泰安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或其他资格条件,详细情况见《泰安技师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5年 5月 13 日以后出生);

有工作单位的和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或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6年5月13日 9:00-5月16日16:00

报名网址:泰安人事考试中心(http://taks.tars.gov.cn)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修改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修改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2. 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6年5月13日11:00—5月16日18: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尽快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招聘单位在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视为初审通过。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应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3. 网上查询缴费

查询缴费时间:2016年5月13日11:00—5月17日16: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人员(含享受减免考务费的人员)于2016年5月25日14:00—5月29日9:00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泰安技师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缴费成功人员(不含享受减免考务费的人员)在2016年5月13日11:00—5月17日16:00期间也可打印《泰安技师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于2016年5月17日上午8:30—11:30持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市政中心A5053房间)办理减免手续。其中,残疾人报考应聘人员,提交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超过审核认定时间的不再受理。残疾人报考应聘人员,确因特殊原因不能现场提供减免考务费相关证件资料的,可在网上报名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5月 17 日上午11:30前,联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电话6991182),通过其他形式提供相关证件资料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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