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招聘4名专职辅导员公告(第二轮)

2016-05-10 14:26:44阅读:0地区:陕西电脑版

2.该院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在校表现及家庭成员的基本情况等进行考察。

(六)公示

该院根据考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该院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该院与拟聘人员办理相关手续,经岗前培训合格后安排到辅导员岗位工作。拟聘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该院予以正式聘用。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于招聘工作期间关注登录该院门户网站,及时查看相关工作时间安排。

(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当对自己提供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一经发现有不符或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对应聘人员在录用考试及相关环节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三)应聘人员须提供准确的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该院将以电话或邮件形式通知应聘人员进入笔试、面试、考察等环节;对各环节未通过人员,该院不另行通知。

特别提示: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错过参加笔试、面试、考察等环节造成不应有损失的,该院概不负责。

(四)应聘人员年龄计算日期截止2016年1月31日。

(五)我院专职辅导员招聘各个环节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学工部

地址:西安市浐灞生态区启源二路1号

联系人:刘老师 029-68756856 15509185064

原标题:陕西警官职业学院2016年度专职辅导员第二轮岗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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