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贵州黔东南州直属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37人公告(第三轮)

2016-05-06 18:38:26阅读:0地区:贵州电脑版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应于2016年5月16日17:00前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用于资格复审。报名时统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下同)。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如有变动,请考生及时与所报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报名期间,每日17:00后,将在“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qdn.lss.gov.cn)”“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公布无人报名的岗位(以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为准),供报名人员参考。报名结束后由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qdn.lss.gov.cn)”“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公布每个岗位报名人数情况。

(二)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 2016年5月12日9:00至5月16日17:00。

1.资格初审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指导下,由各引才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资格初审部门(单位)及初审工作人员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表》后48小时内对照本《实施方案》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16年5月16日17:00前)可自行修改,重新提交报名申请。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资格初审部门(单位)及初审工作人员可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供现场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等环节时使用。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州人事考试中心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以及使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

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如报考信息(在报名期间如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有误的,须本人向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申请,经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后交由州人事考试中心修改。

3.2016年5月14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于2016年5月15日17: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岗位不得修改),资格初审部门(单位)及初审工作人员在2016年5月16日17: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网上报名失败。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按照分级负责原则、采取现场复审方式进行。由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本方案规定进入考试环节。

各单位按照本《实施方案》和报考者填写的《报名表》,对其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报考者,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和同志签署意见,并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考试环节资格。经资格复审后,通过复审人员人数低于引才计划数的职位减少引才计划数;无报考者通过资格复审的,该岗位取消。

被减少或取消的岗位,可到下一轮招聘时继续使用。

1.报考者参加资格复审需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国外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岗位需求的所学专业条件,以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明确的在校学习专业为准,专业不一致的,资格审查不得通过;

2.本人所持《毕业证书》的学历认证查询结果(以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结果为主);

3.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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