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交书面复检申请,经批准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和公示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诚信记录及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对考察不合格者,则取消拟聘资格,并按照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将在红安网、红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发现并查实有不符合招聘规定的,取消招聘资格,不再递补。
(七)聘用及人事管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实行聘用制,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首个聘期为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及试用期未满自动离岗、发现聘前隐瞒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经审批不按时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其它事项
本次招考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咨询电话:0713-5182343、0713-5249736
原标题:红安县2016年公开招聘广播电影电视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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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红安县公开招聘广播电影电视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016年度红安县公开招聘广播电影电视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红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红安县广播电影电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