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试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青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自愿放弃聘用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的缺额,按以上程序和办法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有关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它事项
考务、考试成绩、体检考察、聘用等有关信息在青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陆续公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青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
咨询电话:0566—5021366(青阳县广播电视台)
0566—5030572(青阳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566—5021201(青阳县监察局)
原标题:2016年青阳县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播音主持人公告
青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