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贵州黔南州事业单位统一招聘教师岗488人公告

2016-05-03 14:12:52阅读:0地区:贵州电脑版

因考生未认真阅读或误读《简章》及职位表(附件1),报考不符合条件的职位,后果由考生自负。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考区考务机构审核同意后,由考务机构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的责任。各招聘单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16年5月9日9:00至5月14日17:00。

2、截止2016年5月13日17:00,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或本人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请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3、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6年5月9日9:00至5月15日17:00期间登录“黔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打印两份《报名信息表》供加分审查等环节使用。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不含乡镇和派出机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考区考务机构商改报单位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职位,无适合职位改报的,考务部门给予退费。改报职位和退费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16日17:00。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4、笔试准考证发放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16年5月24日9:00至28日9:00登陆“黔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gzqn.lss.gov.cn)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加分

1、加分政策。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其中少数民族报考人员报考定向招聘少数民族职位的不予加分。

2、加分审查。加分审查工作由考区考务机构组织实施,具体实施时间和方式由各地另行公布。逾期未办理加分手续的人员,视为放弃加分。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七、考试

(一)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全州按14个考区设置笔试考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

笔试只考一科,总分为150分。原则上医疗卫生专业技术类职位考《医学基础知识》,教师类职位考《教育基础知识》,其余职位考《公共基础知识》,各职位的笔试科目详见职位一览表。

笔试时间为2016年5月28日 9:00—11:3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由各考区考务机构分别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是指进入下一环节的笔试成绩与加分之和的最低成绩),并在网上进行公示。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按照分级负责、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具体时间及地点由各考区考务机构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书(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网上打印的本人报名信息表2份;

3、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4、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还应加盖县级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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