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系统事业单位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28名。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1.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贵州省交通技术中心) 2人;
贵州交通信息与应急指挥中心5人;
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人;
贵州交通技师学院7人;
贵州省乌江航道管理局(贵州省乌江通航管理局)系统9人;
贵州省南北盘江红水河航道管理局5人;
贵州省安顺高速公路管理处12人;
贵州省都匀高速公路管理处35人;
贵州省凯里高速公路管理处52人;
贵州省铜仁高速公路管理处36人;
贵州省毕节高速公路管理处62人;
贵州省水城高速公路管理处55人;
贵州省兴义高速公路管理处46人;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要求详见《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系统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一)。
三、招聘条件
1.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愿意长期从事所应聘职位的工作;
(3)身体健康,符合应聘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
(4)具有胜任应聘职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放宽到40周岁,博士研究生(非在职)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
(6)符合应聘职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除名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违反单位规定等原因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7)在读的全日制学生(2016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
报名流程:网上提交报名申请 → 现场资格审查 →网上审核通过及缴费→ 网上打印准考证
1.网上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人员于2016年5月3日9:00至2016年5月6日17:00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gzpta.gov.cn或219.151.4.99)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上传证件照务必是地方证件照指定点拍摄,自拍导致证照模糊无法辨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贵州省交通厅系统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二)。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作为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注意: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审核未过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需进行报名确认操作。点击“报名确认”按钮后,审核单位才能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若不进行报名确认,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前不进行报名确认的考生,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名确认后,报考信息将不可再修改。
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系统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方案》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以及《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系统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单位工作人员数量及要求一览表》(附件一)中的各项要求,确定本人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填报时务必反复核对无误后才提交报名表,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