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重庆九龙坡区教育和卫生计生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161人公告

2016-04-27 18:42:04阅读:0地区:重庆电脑版

以上各种资料须确保真实有效,如有任何一个材料出现虚假或经相关部门对资格证认定不通过的,一律视作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取消考生聘用资格,5年内不得再次报考九龙坡区事业单位公招考试的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面试

(1)面试比例

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大学毕业生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分岗位(学校、学科)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开考未达到1:3的,按1:2的比例分岗位(学校、学科)确定面试人员;报考骨干教师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2的比例分岗位(学校、学科)确定面试人员。

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2的比例(分单位、岗位)确定面试人员。

以上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进入面试。如出现面试弃权的(弃权须报相关书面材料于考前24小时经区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其缺额根据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后达不到招考指标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其中,属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的,经区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报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可适当放宽比例。经核准放宽比例的岗位以及无法递减的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不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分者方可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其他同类别岗位拟聘人员最低分,否则取消资格。

(2)面试内容及分值

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和说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包括社会综合知识、教育学、心理学等方面内容,说课以本专业教材为主要内容。音、体、美教师岗位增加专业能力测试。教师岗位面试分值比例:说课考核60分+结构化面试40分,音、体、美教师岗位面试分值比例为:说课考核50分+结构化面试30分+专业能力测试20分。面试总成绩100分,面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总成绩×50%。考试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卫生计生事业单位人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包括综合知识、卫生相关专业知识等内容。面试分值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按招聘岗位指标数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1:1)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的最后一名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不能确定,则按笔试成绩中专业成绩高者优先。若再有相同,则加试面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选名单在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公示栏公布,请各位考生注意查询。

5.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 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报考中小学教师专技岗位另需结合重庆市教委《关于印发新修订的<重庆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渝教人〔2010〕51号)等文件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九龙坡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6.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九龙坡区纪委监察局、区人力社保局分别会同区教委、区卫生计生委及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犯罪行为、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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