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重庆九龙坡区教育和卫生计生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161人公告

2016-04-27 18:42:04阅读:0地区:重庆电脑版

为进一步充实我区教育和卫生计生人才队伍,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有关规定,经区调配领导小组同意,并报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教育、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和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点击下载岗位表

公开招聘(引进)教育事业工作人员161名。其中:公招大学毕业生140名,引进优秀骨干教师21名(详见附件1《九龙坡区2016年公开招聘(引进)教育事业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公开招聘(引进)卫生计生工作人员104名。其中公招大学毕业生40名、实用人才39名,引进优秀卫生计生骨干人才25名(详见附件2《九龙坡区2016年公开招聘(引进)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大学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0年4月2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重庆市外生源地免费师范生执行教师厅〔2011〕1号“严格掌握跨省任教条件”规定,应符合跨省任教条件范围。

2.优秀骨干教师: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中级以下职称者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4月28日以后出生)。取得中级、副高级职称者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75年4月28日以后出生)。取得正高级职称、特级教师称号或博士学位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0年4月28日以后出生)。取得中级及以下职称者,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获得区(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教育学会组织的现场学科赛课及本学科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地市级或省部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教育学会组织的现场学科赛课及本学科技能大赛二等奖;国家级直属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教育学会组织的现场学科赛课及本学科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县级(县级市、直辖市所属的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命名名师及高考、中考命题专家。

条件特别优秀的,经区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后,可适当放宽年龄。

(二)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大学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0年4月28日及以后出生),2014年、2015年、2016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实用人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4月28日及以后出生的),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人力社保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上岗证。

3. 优秀骨干卫生计生人才: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历学位),具备人力社保部门颁发的中级及以上职称。其中中级、副高级职称,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75年4月28日及以后出生);博士、正高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即1970年4月28日及以后出生)。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具有本专业较丰富临床工作经验和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具有较扎实的理论知识,掌握本专业及相关学科的现状和发展动态较全面。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需在医学专业杂志(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网站上能查到的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含通讯作者)发表论文3篇及以上。

条件特别优秀的,经区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后,可适当放宽年龄。

(三)其他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3.热爱教育卫生计生事业,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4.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须与对照招聘岗位所设置的专业要求一致,必须完全对应《重庆市九龙坡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3)所列举的具体专业或专业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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