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第二季度重庆丰都县事业单位招聘85人公告

2016-04-25 23:22:15阅读:0地区:重庆电脑版

为进一步改善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整体素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考试,择优聘用。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5名,具体招聘单位、专业、人数详见附件3《丰都县2016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一览表》);

5.自愿在招聘单位服务5周年以上;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7.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0年5月10日及以后出生)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不能在2016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经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丰都县教委六楼会议室。

3.报名要求

报考者填写《丰都县2016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网上下载),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同底版一寸照片2张,已经毕业的大学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及招聘条件要求的有关证件,到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大学生提供加盖毕业院校教务处(或相应职能处室)公章的《报考推荐表》(网上下载)、学生证、学习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者可委托报名,除上述材料外,还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一览表》中有其它要求的要一并提供。报考者对所提供证件及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报名时每人只能填报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招聘岗位。

4.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方能开考,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处理),不能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务费或考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领取准考证:参考人员凭身份证、缴费收据原件,于2016年5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一17:30在丰都县教委六楼会议室领取。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笔试时间为2016年5月21日。其中公共科目笔试8:30—10:00;专业科目测试10:30—12:00。笔试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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