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聘56人公告

2016-04-25 15:38:41阅读:0地区:贵州电脑版

4、报名确认及缴费。报名人员于2016年5月3日9:00—2016年5月7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报名确认,并按有关规定,缴纳报名费每人100元,未按期确认及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后的报名人员请于2016年5月16日9:00—2016年5月19日17:00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网上资格初审咨询电话: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0851-88506029。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 0851—86831833、86810676。

6、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职位。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只对报名者在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不对报名者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报名者必须认真阅读《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以及《职位及要求一览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根据《职位及要求一览表》选择符合自己的职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二)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在省教育厅的指导监督下,由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为150分,折合成百分制后计入总成绩。

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考试时间:2016年5月21日上午9:00-11:30。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未参加笔试科目考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示。

 

2、资格复审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职位招聘计划数与该职位参加笔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该环节。资格复审合格者方能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该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①《报名表》;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③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教师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④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该照片与报名时使用照片一致)。

⑤应聘职位要求是中共党员的,应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⑥应聘职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一览表》“其他要求”栏的要求提供。

资格复审结果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示。

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3、面试

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分别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公布。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能力和职位适应性。

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按规定比例进入体检环节。

各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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