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高技能人才9人公告

2016-04-25 15:40:00阅读:0地区:浙江电脑版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高技能人才9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于1999年由教育部正式批准设立,是一所从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全日制综合性高等院校,是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地处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大榭开发区、出口加工区及北仑港区组成的宁波北仑新区,北仑区是华东地区重要的制造业基地、宁波最具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的区域。学院占地近50公顷,校舍建筑面积20多万平方米。学院下设9个分院(部)、1个教育集团,10个大类31个专业,涵盖了机电、模具、计算机、电子信息、化工、物流等与当地产业密切相关的专业。全日制高职在校生9000多名,非全日制学生和各类培训人员16000人。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资格条件及优惠政策(详见附件)

注: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有关荣誉的取得时间和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属于境外留学人员的,报考时须已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

优惠政策:

1、录用为事业编制;

2、符合宁波市“领军人才”和“拔尖人才”引进条件的,市财政分别给予80万和50万的安家补助;特殊人才购房补贴可面议。

3、引进的高技能人才可租住学院人才公寓(廉租房)一套,廉租房按相关政策最长可租住6年。

4、根据市(区)教育部门相关政策,协助解决高技能人才的子女入学问题。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

2、报名办法:登陆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nbpt.edu.cn ,在“电子公告栏”点击“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并下载公告中的附件,填完后发送邮件至nbptrsc@nbpt.edu.cn,邮件主题请标明“姓名+应聘岗位+专业+学历/职称”。本招聘信息还将在高校人才网发布。

3、资格初审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初审进入面试的人员由人事处通知本人,同时告知面试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由人事处通过回复邮件的方式告知不符合的原因。

4、根据往年招聘情况,经主管部门宁波市教育局同意,认定本次所有招聘岗位为紧缺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人数与招考岗位数比例达不到3:1时,按符合招聘条件考生人数进入考试程序。

(二)考试

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面试形式包括“专业技术测试+面试(含试讲)”形式,对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择优进行面试。

1、资格复审

面试前,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获奖证书(或证明)、户口本(户籍证明)、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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