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重庆南岸区教育事业单位招聘76名教师公告

2016-04-24 13:51:48阅读:0地区:重庆电脑版

本人如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可委托进行资格审查,但应出具委托人的委托书(须注明委托事宜、委托双方的身份证号码,并由委托双方签字),上述(1)-(8)项材料,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所有复印件必须交验原件,否则不予认可。委托资格审查可不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但应交验其他材料复印件的原件。

进入面试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缴费时间:2016年5月12日—5月13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面试费用每人40元。

进入面试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地点:重庆市南岸区人事考试服务中心(南岸区茶园新城行政服务B区1号楼1001室)

(三)结构化面试

面试比例为1:2。面试人选按面试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比例达不到1:2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名额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考生各科成绩均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凡考生有缺考科目的,取消面试资格。

结构化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该考生所在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参加结构化面试人员名单及时间地点于2016年5月19日在南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cqnars.gov.cn)公示公告栏目公布。面试要求考生应于面试当日上午8:00前进入考点指定候考室,逾时未到候考室者视为弃权。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30%+结构化面试成绩×40%。考试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2016年5月23日在南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qnars.gov.cn)公示公告栏目上公布。

 

(五)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根据工作进度另行通知,详见南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公告栏目。

体检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根据各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体检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以面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学历层次、职称(执业)资格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按照《关于转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5〕25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7〕113号)、《关于转发〈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人社发〔2010〕49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8号)、《转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19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等组织实施,并结合教育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医院按照《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和《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4〕116号)要求确定。国家对体检政策有新规定或进行调整的,从其规定。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再组织二次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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